我曾經很嚮往幸福,但現在我不知道那是不是值得我去嚮往。
幸福這東西,太抽象了。
它可以是午後的一杯咖啡,更可以是吹過頰邊的風,當然也可以是落在身上的雨。
只要心中感到愉快舒服,那就算是幸福了吧。
不過就科學的角度來看,不過就是少量嗎啡罷了。


小時候的事,我大多都不記得了。
唯一記得的,快樂的事,大概只有小學放學回家媽媽所煮的稀飯而已。
反而像是幼稚園被欺負,母親生病過世,爸爸出門而我只能躲在家裡哭這種記憶,我都記得清清楚楚。
看著那些兒時出遊的照片,我沒有一張是記得的。
照片中母親的笑容,讓我感覺很陌生。

看到以前和同學的留言,我覺得蠻心酸的。
畢業典禮上大哭,在分別的一瞬間將過去的恩怨放下,只覺得分別是悲傷的。
分開以後,就什麼都不是了。(笑)
的確是該難過的不是嗎?因為當初信誓旦旦說的一切,分開後就煙消雲散了。
人生旅程中,一群人進來,一群人離開。一群人進來,一群人離開。
也不過就是重覆著這樣的過程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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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yolunohosh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